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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汽非公告汽车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时间 :
2015-08-25
提交内容:
黑龙江汇通建设发展公司于2012年购买20台陕汽德龙F3000SX3257DR384自卸货车,使用15天出现多起事故,后经工信部查询该车型为非公告车型,时哈尔滨市工商局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鉴定,该车尺寸和公告车型严重不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遂哈尔滨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吊销经销商黑龙江红光汽车公司执照。该车型车辆还存在道路上运行,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请贵单位予以关注调查,谢谢!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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