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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17-09-20

  省质监局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改革,严格许可,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积极探索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方式,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一方面服务领先。首先,下放许可。省质监局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中的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行政许可下放至市(地)级,并加大对下放权力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效率,释放活力。其次,放宽条件。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三,简化程序。区分首次评审、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人员和评审时间。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变更、人员变更等均采用机构自我承诺的方式,不再进行专家审核,直接批准,加强事后监管。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流程图,压缩许可时间为14个工作日完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用行政审批提速,激发企业活力。为保证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更加公正客观,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现场技术评审环节委托给黑龙江省质量认证中心负责,并由省质监局统一支付技术专家的评审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保证了客观公正。最后,开辟绿色通道。按照优化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省质监局在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最大限度缩短工作时间,使检验检测机构在最短的时限内取得了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为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申请的资质认定项目简化办事流程,缩减审批时间,有效保障哈尔滨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哈尔滨有信建设工程桩基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新宏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过程中都给予了省质监局较高的评价并写来了感谢信。

  另一方面监管细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工作,严格受理、严格评审、严格审核,依法许可。2016年累计行政许可395家,不许可4家,没有发生质量投诉的情况。同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及其运行风险的大小,日常管理表现,投诉举报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反馈,建立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将检验检测机构分为A、B、C、D四个类别,并据此实施差异化的监督管理,实现全省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科学监管体系。截止2016年12月底,全省A类检验检测机构18家,B类机构928家,C类机构47家,D类机构18家。工作中,对全省检验检验测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分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市(地)局监督抽查、省局抽查等方面。做到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全覆盖;各市(地)局抽查576家,占总数的57.89%;省质监局分5个检查组,抽查52家,对资质认定证书到期且未延续的9家检验检测机构注销其资质认定证书,对不能满足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10家检验检测机构,暂时停止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省质监局对全省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了205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对其中10家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处理,2家立案调查,132家机构限期整改。

  截止2016年底,全省获得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1003家,检测机构共有仪器设备85180台套,覆盖建筑工程、环保、卫生、农业、公安、司法、质检、食品药品、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2016年,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向社会出具4096361份检验检测报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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