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谋划和组织,以“质量月”活动推进供给质量提升
接到《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向省政府做了汇报,省政府高度重视,郝会龙副省长指示,要结合我省实际搞好“质量月”活动。黑龙江省将2017年质量月活动主题确定为“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省”。活动中注重四个结合,一是把开展“质量月”活动同贯彻《质量提升行动》和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紧密结合,注重深入宣贯《质量提升行动》和推进“质量强省”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把开展“质量月”活动同服务民生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把开展“质量月”活动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注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不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四是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相结合,建立起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共治的大质量格局。
同时,充分发挥黑龙江省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省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厅、旅游局、工信委、哈尔滨铁路局、省总工会等部门纷纷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质量月”活动。省工商局出台了《流通领域电器商品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工作,对电线电缆、家用插座等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电线电缆78批次、家用插座50批次。省环境保护厅在提高环境质量方面,全力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督察工作,成立了4个督察组,分别对鸡西、七台河、黑河和大兴安岭地区等4个市(地)开展了督察。省住建厅积极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6个,下达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2份,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29份。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以“体现建设新理念、取得技术新成果、达到质量新高度、实现安全新保障”的工作目标,确定了2个省级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以示范项目的经验做法带动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省旅游局按照“质量月”活动要求,开展了夏秋季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以“保持持续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旅游质量”为目标,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侵权违约和导游违法行为。
二、加强质量宣传,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
“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地市设立了质量咨询服务台、计量咨询服务台、标准化咨询服务台、特种设备安全咨询服务台、法律法规咨询台、12315消费者维权咨询台、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台、环境质量咨询台、文明旅游服务台等,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宣传质量提升,将质量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化市、绥芬河市等12个市、县和省农垦、森工总局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市、县共有240个部门参与了宣传活动,群众参与活动近3万人,活动现场制作、张贴宣传画2000余张,制作展板近900块,制作、发放宣传资料3万5千余份,现场接待各类质量咨询近5000人次。有826户企业7000余名员工参与了“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正形成了广泛的浓厚社会氛围。双鸭山市组织住建、农委等部门组成宣传队,在新玛特商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不合格产品展示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质量安全知识,解答消费者疑惑,提升了消费者鉴别不合格产品的能力和参与社会监督的责任感,现场接受咨询,设置展板16块,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七台河市在桃山公园组织开展了“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制作展板、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受理质量投诉举报,免费为消费者进行产品检测和真假鉴定。牡丹江市在《牡丹江日报》开辟 《“质量月”——质量提升在行动》宣传专栏,相继刊登《打造“质量牡丹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计量基础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质量监督作用服务江南现代新城建设》等系列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及时发布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质量信息,倡导“讲诚信、重质量”的质量观念,营造“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的市场环境。
“质量月”期间,省政府电子宣传屏连续一个月滚动播放以“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省”为主题的宣传片。省通信管理局发送“质量月”活动短信至全省近千万部手机用户。省局整合了全省检验检测资源,开通了“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省13个国家级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和10个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资源和服务功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实现了“互联网+检验检测服务”功能。
三、以质量月为契机,扎实深入开展“走百家园区、进千户企业、送质监服务”活动。
省局按照“念好服务经,打好技术牌”的要求,调整全省质监工作的战略定位,提高质监战线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调动全系统各层面、各条线的能动性,结合质量月工作,在全省开展了“走百家园区、进千户企业、送质监服务”活动。重心下移,广泛深入基层,切实掌握各地民生和企业迫切需求,对症施策,定向精准开展服务。9月7日省局局长张琢同志与牡丹江市市长高岩同志共同签署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支持牡丹江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标志着质监系统推进牡丹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服务振兴实体经济等服务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齐齐哈尔市成立4个“走进送”服务工作组分赴七区九县开展帮扶企业工作,走访150余家企业,与企业共同探讨质量管理方法,现场剖析解决质量问题7类128个。伊春市上甘岭区对照《伊春市第二批对接服务新办企业名单》中的4个新办企业进行了对接服务,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帮助解决在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累计为企业免检在用计量器具6台件,提供技术标准2条,解答特种设备问题2条,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咨询服务8条,为提高企业品牌效应打下坚实基础。
四、 维护民生利益,开展系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确保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人民群众在安乐祥和的氛围中度过“双节”,省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大会战。佳木斯市对全市电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工作,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家,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服务站点8家,发现问题和隐患19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完成监督整改问题和隐患18项。大兴安岭地区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问题”电梯、“三无”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确保攻坚战取得效果,督促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进行认真的自我查摆、完善和维修。七台河市组织对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月期间,全省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68家,设备1214部,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9部,绝大部分隐患已整改完毕。查封电梯2部,约谈电梯维保单位1家。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使用单位9家3500延长米,燃煤锅炉生产使用单位6家16台设备,查出安全隐患25项,已整改21项,正在整改4项。
(二)开展计量、食品等专项检查。在质量月活动中,全省先后开展了计量、食品、有机产品、产品认证等多项执法监察。佳木斯市对重点用能单位益海粮油(佳木斯)工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能源计量审查,并对中秋、十一节假日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双鸭山市开展了以PET瓶、编织袋、餐具洗涤剂、月饼包装、熟肉制品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严查重处制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对辖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包装物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累计抽检28批次,其中,月饼包装、熟肉制品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占总抽样批次的一半,检测压力表340余台件,电子秤120余台件。伊春市联合食药监局出动执法人次24人次开展“中秋”月饼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就食品作坊卫生情况、流通领域月饼及糕点计量是否准确,月饼产品标识是否清晰可见,及月饼生产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三)开展电线电缆检查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保障民生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我省在质量月期间对电线电缆、水泥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双鸭山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电线电缆等重要商品开展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经营者20户,抽样样品48批次。 哈尔滨市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市所有地铁施工工地使用的电线电缆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民生工程中出现。
五、统筹做好“质量月”活动安排,扎实推动质量强省工作开展
(一)完善政府质量考核工作。我省继续推进和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综合管理机制建设,促进质量工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良好态势的不断深化。今年,按照国务院工作考核要求,重新修订了省政府39个部门的各项质量指标,确定各项目标完成任务,多次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推动各市(地)、县级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质量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市(地)、县两级政府的质量考核工作力度,推动各级政府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在去年政府质量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我省推荐北安市参评全国质量示范城市。
(二)推进品牌发展战略。首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引起社会各界评广泛反响和震动。今年,我省加大了宣传力度和奖励措施,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对品牌创建的积极性。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中共有14家园区申报,“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中共有18家园区申报,有27家企业申报了“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热情空前,申报数量创近年新高。
(三)大力宣贯质量提升行动。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质量计量标准化联席会”,主管省长郝会龙同志亲自参加,强调要尽快出台我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并就会议精神的宣贯做了具体部署,落实了各部门应承担的具体任务。省质监局召开了地市局长会议,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巡视员杨福兴同志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度讲解和分析。现我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初稿已形成,正在征求意见完善之中。
六、促进质量创新,营造质量全民共治格局
我省质量月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省人社厅把抓好职工技能培训作为“质量月”期间的重点工作,开展了全省“技能劳动竞赛”活动,制定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暂行办法,起草了《关于调整黑龙江省“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项目的请示》,调整设立“龙江大工匠”奖项。开展了我省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申报工作,经过逐级推荐、专家评议和公示,向国家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3名。省质量协会根据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的精神,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为我省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普及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龙江建设奠定了基础。经过全省各市(地)质协、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共有232个QC小组成果,根据专家评委对材料以及现场发布的审核,今年有以黑龙江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桥梁班组为代表的52个班组,确认为“黑龙江省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有以大庆油田钻探工程公司钻探工程公司QC小组为代表的113个小组,确认为“黑龙江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成果,有以黑龙江省九O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低温能研发中心为代表的119个司QC小组,确认为“黑龙江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二等成果。
通过举办2017年“质量月”的各项活动,黑龙江省从政府、企业、社会、群众等四个层面提高了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大质量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全民质量的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以质量提升行动为统领,围绕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为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强省”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