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计量处    质量处    监督处    认证认可处    标准化处    特种设备处    执法督查处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12-14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扶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务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计量》第二十七条关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有关规定,深化落实“三严三实重点解决“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问题着力厘清计量监管单位主体、技术机构、行政部门等责任,完善辖区负责、分级监管等制度,省局下发了关于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通知,明确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

  总体看各单位都比较重视,逐级召开会议,部署任务,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限扎实推进落实《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工作,成效非常明显。在全省2329个加油站中已经落实计量监管责任公示的加油站达到2188个,完成率93.9%。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芬河市、垦区、森工总局已全部完成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芬河市、垦区等单位分管局长亲自主持会议、部署落实工作,科(处)长、责任人认真负责、定期请示落实事项,报告进展情况。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芬河市、垦区等市、地能按要求、按时限、全要素报告落实情况,明示加油站计量责任板的制作质量较高。

  二、问题不足。

  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没有尽到责任、应付了事。3个单位没有完全落实《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并且情况报告没有说清原因;4个单位没能按时限上报情况情况报告内容简单、报告的要素不全、文字报告没有按时邮寄,其中1 个单位没有上报加油站情况统计表;2 个单位没有将下辖的县(市)的情况归纳整理再报省局,而是直接让县市局的统计表上报省局;1 个单位对不愿《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个体加油站束手无策。绥化市区的353个加油站,仍有117个加油站未落实《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其中2个县(市)没有一加油站完成《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工作,并且未向省局上报没有明示加油站计量责任的专项情况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落实中存在不足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改进不足,防止出现类似问题。没有落实《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要尽快完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将适时抽查落实情况。

  2、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严历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计量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收益,请各单位依据《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要求,落实《明示30以上衡器计量监管责任》,于12月10日前落实到位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011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 黑ICP备12004297号-1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EMAIL:webmanager@hljqb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