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品牌价值评价服务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
政策支持
法律和信息咨询
知识产权保护
就业技能培训
公共教育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住房保障
文化体育
扶贫脱贫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
服务内容
开展对企业品牌价值评价服务
办理依据
《质检总局开展区域(企业)品牌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6】221号)
受理单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咨询电话
0451—87979099
监督电话
0451-87979179
办理条件
一、被推荐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均值达到3000万元(农业)、8000万元(制造业)、5000万元(服务业)及以上。
被推荐的自主创新品牌应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域;在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成长速度快,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
办理材料
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
承诺办理
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和依据
办理流程
一、申报渠道。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报,也可以通过相关创业协会、联合会申报,报送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审核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填报的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存在加大误差的,应退回重新填报。对审核无误的,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推荐。
评价测算。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对申报品牌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录入,并根据相关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组织对每个品牌开展价值评价测算。
填表人:周宇 联系电话:8979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