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服务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
政策支持
法律和信息咨询
知识产权保护
就业技能培训
公共教育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住房保障
文化体育
扶贫脱贫
√其他
服务对象
县、市政府
服务内容
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我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
办理依据
《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认住【2011】34号)
受理单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咨询电话
0451-87979137
监督电话
0451-87979179
办理条件
(一)环境条件要优良。(二)有机产业具规模。(三)有机产品质量好。(四)获证组织无违规。(五)创建政策有保障。
办理材料
黑龙江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黑龙江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公文
2.黑龙江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申报表
3.黑龙江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有机生产组织情况调查表及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申请地有机产业发展规划
5.申请地有机产业发展管理协调机构设立及运行情况
6.申请地扶持有机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7.申请地有机生产管理措施
8.当地有机生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综合评估报告(可由市(地)质检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
9.其它补充性材料
承诺办理
时限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和依据
办理流程
“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乡、镇)”创建项目申报和评审遵从“企业自愿参加、县(市)级政府统一申报、市(地)级质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集中评审、省级质检主管部门择优批准授牌”的方式开展。
“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市)”创建项目申报遵从“企业自愿参加、县(市)级政府统一申报、省级质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集中评审、认监委择优批准”的方式开展。
填表人:周宇 联系电话:8979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