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提高评审人员能力,提升评审质量,确保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决定举办黑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新版)、评审报告、审核表的使用;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
二、参加人员
2016年获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的人员;各市(地)、省管县、省垦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主管认证认可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时间为期一天,含2个小时的闭卷考试时间,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省局将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举办的期次。各市(地)局可根据省局通知的培训人员名册及日期确定辖区内获证人员参加培训的具体时间。其它相关单位获证人员由省局统一通知。
培训地点:省局11楼大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一)凡是2016年获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的人员应参加此次培训和考试。
(二)参考本次培训考试结果,省局将重新完善评审员队伍。
(三)评审员要严格按照自己所学的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如实填报专业类别,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增报一个专业,但最多仅限二个专业类别(见附件1),参加培训时上交会务组。
(四)以市(地)局为单位统一填报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其它相关单位获证人员可直接填报参加培训人员回执,电子版通知及附件1、2可到指定邮箱自行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
邮箱地址:sjrzrkc@163.com 密码:87979137
五、其它事项
此次培训由省局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质量认证中心具体承办,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省局联系人:刘传军
联系电话:0451-87979137
省质量认证中心联系人:安庆权
联系电话:0451-87975752
附件:1.黑龙江省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