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组织制定本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除外),负责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除外)备案管理;对各级各类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及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规范和管理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和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七)负责统一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省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工作;负责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授权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的责任。按规定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处、科学技术处、法规处、人事处、质量管理处、产品质量监督处、执法督查处、标准化处、计量处、认证认可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
三、省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纳入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户数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表
附表1: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5,784.4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223.48
|
|
二、财政专户资金
|
|
二、…..
|
|
|
三、事业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684.98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0.20
|
九、医疗卫生
|
302.86
|
|
五、其他收入
|
|
十、……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83.28
|
|
本年收入合计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
|
|
上年结转
|
|
本年支出合计
|
|
|
收 入 总 计
|
5,794.60
|
支 出 总 计
|
5,794.60
|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6年部门预算
附表2: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
|
**
|
1
|
|
|
合计
|
5,784.4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13.28
|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4,213.28
|
|
2011701
|
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458.07
|
|
20117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43.86
|
|
2011704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
|
85.77
|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11.15
|
|
2011750
|
事业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646.44
|
|
2011799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1,967.9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4.9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84.98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84.9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2.86
|
|
21005
|
医疗保障
|
302.86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7.94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6.81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8.1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83.2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83.2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20.92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10.33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52.03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6年部门预算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
**
|
**
|
1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730.83
|
|
津贴补贴
|
596.61
|
|
年终一次性奖金
|
144.29
|
|
公务员奖励
|
1.60
|
|
基本养老保险
|
49.47
|
|
基本医疗保险
|
224.75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8.11
|
|
工伤保险
|
1.06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78
|
|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35.82
|
|
手续费
|
0.43
|
|
办公水费
|
3.19
|
|
办公电费
|
29.11
|
|
电梯电费
|
8.75
|
|
邮寄费
|
2.14
|
|
电话通讯费
|
16.43
|
|
办公用房取暖费
|
26.39
|
|
专用房屋取暖费
|
0.00
|
|
物业管理费
|
11.10
|
|
差旅费
|
93.49
|
|
一般维修费
|
6.26
|
|
专用房屋维修费
|
0.00
|
|
电梯维修费
|
4.55
|
|
培训费
|
24.45
|
|
工会经费
|
32.59
|
|
福利费
|
1.33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8.66
|
|
预留机动经费
|
8.96
|
|
空编奖励经费
|
3.95
|
|
离退休公用支出
|
离休人员特许费
|
0.55
|
|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
1.16
|
|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4.60
|
|
职工体检费支出
|
体检费
|
27.20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102.97
|
|
退休费
|
654.94
|
|
抚恤金
|
0.00
|
|
丧葬补助费
|
0.00
|
|
遗属生活补助
|
2.57
|
|
非编制人员补助
|
0.00
|
|
住房公积金
|
220.92
|
|
提租补贴
|
310.33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02
|
|
购房补贴
|
52.03
|
|
采暖补贴
|
95.24
|
|
项目支出
|
————
|
2,108.77
|
|
合计
|
5,784.40
|
附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
**
|
**
|
1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
|
津贴补贴
|
|
|
年终一次性奖金
|
|
|
基本养老保险
|
|
|
基本医疗保险
|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
工伤保险
|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
|
手续费
|
|
|
办公水费
|
|
|
办公电费
|
|
|
电梯电费
|
|
|
邮寄费
|
|
|
电话通讯费
|
|
|
办公用房取暖费
|
|
|
专用房屋取暖费
|
|
|
物业管理费
|
|
|
差旅费
|
|
|
一般维修费
|
|
|
专用房屋维修费
|
|
|
电梯维修费
|
|
|
培训费
|
|
|
工会经费
|
|
|
福利费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预留机动经费
|
|
|
空编奖励经费
|
|
|
离退休公用支出
|
离休人员特需费
|
|
|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
|
|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
|
职工体检费支出
|
体检费
|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
|
退休费
|
|
|
抚恤金
|
|
|
丧葬补助费
|
|
|
遗属生活补助
|
|
|
住房公积金
|
|
|
提租补贴
|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购房补贴
|
|
|
采暖补贴
|
|
|
项目支出
|
————
|
|
|
合计
|
|
第三部分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年初收支总预算5794.60万元,比2015年年初5,170.88收支总预算增加623.7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资及开展各项业务经费增加。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5794.6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5784.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20万元。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5794.6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675.63万元,占63.43%;项目支出2118.97万元,占36.57%。
省局机关2016年年初收支总预算3,136.33万元,比2015年年初2,533.48万元收支总预算增加602.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开展各项业务经费增加,新增人员费用增加及原有人员增资。
省局机关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3,136.33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3,136.33万元。
省局机关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3,13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64万元,占75.97%;项目支出753.69万元,占24.03%。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3.48 万元,占72.8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98 万元,占11.82 %;医疗卫生支出 302.86 万元,占 5.23%;住房保障支出583.28 万元,占10.06 %。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对个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八、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行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一、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二、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省级财政未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共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万元,比2015年13.30万元减少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省级财政未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4.99万元,比2015年115.98万元减少0.99万元。
附表6: “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名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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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数
|
备 注
|
|
合 计
|
127.99
|
|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
|
公务接待费
|
13.00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4.99
|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4.99
|
|
|
公务用车购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