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不断完善领导机构,加强创建保障,积极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快速申报、强力启动和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为组长,主管副市长柳士发为副组长,38个委办局、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企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017年,宋希斌市长组织召开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创建质量示范城市工作,对全市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为牵头部门,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始终把创建工作当成头等级大事来抓,先后10余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展示优势,快速申报
经省质监局推荐申报后,编辑了《哈尔滨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材料汇编》等申报材料,到北京做了主体申述报告,详实阐述了哈尔滨市质量工作基础和特色优势,表达了哈尔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强烈愿望。2017年1月,收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创建批复,按照相关要求,经宋希斌市长审签,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了创建规划。
三、精心筹划,强力启动
在筹备创建阶段,拟制了《哈尔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18项具体创建任务。制定任务分解清单,将创建工作的10个方面50项内容,细化为123小项,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经反复征求意见后,报请哈尔滨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质监局与哈尔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市直机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等级6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四、多措并举,有效推进
(一)是常规推进,把工作“牵”起来。一是会议推进。根据创建阶段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召开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征求意见、明确分工、研讨疑难问题、交流经验,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指导推进。由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带队,逐一深入到9区、9县(市)和38个相关委办局和相关企业,听取创建汇报,查验相应佐证材料、就具体情况进行一对一的创建辅导。三是简报推进。哈尔滨市强市办编发《强市工作简报》,弘扬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并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四是即时推进。建立了由全市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的创建工作QQ群,即时发布新任务、新要求,传递创建材料,在线解答疑难问题。五是试点推进。选出创建工作突出的区、县(市)和获得两届市长质量奖的企业,集中力量规范打造试点,并召开现场会,引领全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六是示范推进。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把所担负的创建任务,揉碎夯实,重新分解为91项,落实到17个部门和直属单位,实行创建任务“编号建档、归档消号”的推进方式,并将这一做法向全市推荐,对创建工作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二是强力推进,把任务“落”下去。一是考核推进。哈尔滨市委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到了年度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实施,每年根据不同的形势任务拟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细则,年底对区、县(市)进行考核打分,并作为区、县(市)排名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作为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二是督办推进。哈尔滨市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督办事项,按市长的有关精神和创建方案推进阶段的要求,对全市各区、县(市)和相关部门实施督办。市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难点问题,及时上报,以督办室的名义下发督办件。第三是奖励推进。召开了哈尔滨市第二届市长质量奖颁奖大会,授予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企业第二届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称号,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授予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第二届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称号,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典型的引领作用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哈尔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由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拟制宣传内容,全方位开展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筑工地、教育、医疗卫生、旅游景点、名牌企业、农贸市场和媒体10个领域的宣传。内部宣传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和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员、办公设施为主,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区、县(市)的属地优势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势创建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目前哈尔滨电视台已经播出两期质量强市专题节目,哈尔滨报、新晚报相继报道了质量强市动员大会和第二届市长质量奖的颁奖大会情况。
目前,全市各区、县(市)都已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创建氛围初步形成,各地、各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各自分工全面展开创建,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间断收集创建成果,完善创建档案,编辑验收材料,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向验收阶段努力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