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计量处    质量处    监督处    认证认可处    标准化处    特种设备处    执法督查处     

关于省政协委员《关于建立绿色食品可追遡体系的建议》第4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6-11-19

  一、省质监局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全力服务省委、省政府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和“十大重点产业”,每年都组织下达全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不断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

  二、在绿色食品生产各阶段,省质监局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加快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和效益,逐步建立一整套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操作标准,以推动形成我省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并加以实施。

  三、省质监局与黑龙江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我省院校人才资源优势,加强中外农产品标准对比研究工作;同时,鼓励并推动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先进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

  四、进一步完善方便快捷的查询平台为绿色食品生产者服务,通过建立标准体系,为绿色食品可追遡提供依据,进而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提升绿色食品质量,增强龙江绿色食品品牌效应,提高我省绿色食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 黑ICP备12004297号-1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EMAIL:webmanager@hljqb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