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拟定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97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