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诧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造、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负责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进出口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充装、锅炉水处理、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及安全监察;
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
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联系方式:0451-8797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