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向社会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技术能力评审、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对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认证行为、认证企业认证有效性、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对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进行备案管理;
依法负责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授权、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认证行为。 联系方式:0451-8797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