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7〕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制定方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2017年“春雷行动”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重点、明确时限,在执法人员的数量配备和经费都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还要将此文件转发至县级局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突出重点 严查案件
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查处不符合标准、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摸排案件线索,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坚持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
三、密切配合 做好协查
各地对发现的农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标称生产企业不在本辖区的,涉及省外的案件要上报省局进行协查;涉及省内的案件要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查;涉及相关部门的案件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涉及移送的案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局“两法衔接”的有关要求做好移送工作。
四、专项督导 促进执法
省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各地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内容详见附件2)。同时还要以暗访摸排、稽查建议书、约谈重点区域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推动执法打假专项工作。省局将组织召开案件评析会对农资违法案件进行点评、会商、总结,分析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查办经验,确保农资执法打假专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五、加强宣传 信息报送
根据总局通知要求对农资产品潜规则、产品风险、制假趋势等进行研讨、分析。各地要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发布法律制度信息,积极宣传执法行动成果。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震慑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发挥广大农民监督作用,提高农村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能力。针对农村特点,采取向乡镇干部、种植大户和农资经营户等发送手机公益短信,向社会公布12365投诉举报电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请各市级局汇总本县级局农资执法打假专项工作后务必于2017年4月5日前上报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总局通知附件1)。2017年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总局通知附件1)。农资打假大案要案随时报送《大案要案报告表》。(详见总局通知附件2)。
联 系 人:金 明
联系电话:0451-87973313
邮 箱:jinm1965@126.com
附件:1、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2、关于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