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院校,省质检院、省计量院、省标准化院、省纤检局,哈尔滨市质检院、哈尔滨市计量院: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荐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的通知》(质检执函〔2016〕74号)要求,省质监局拟在我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院校和检验检测机构等机构选拔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国家质检总局,以备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后录入到国家质检总局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录入国家质检总局消费品技术专家库的专家职责和待遇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推荐表》邮寄到省质监局。
联 系 人:金 明
联系电话:0451-87973313 181456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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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