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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1-09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 [2015]58号)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6]136号)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双随机”试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试点准备情况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是质检总局第一批开展的随机抽查试点工作的项目之一。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要求,省局制定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方案 》,同时下发了随机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建立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名录库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电脑自动生成等电子化方式,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抽样人员每4人分一组,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一组执法检查人员,保证每次一组中至少2名抽样人员参加抽查工作;把企业名录库中检查对象进行分组,应用电脑进行编程,随机与抽样人员组别进行匹配。同时,在推广随机抽查试点工作中,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强化管理、稳步实施的原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委托省计量院承担样品检验工作,在样品抽取、样品检验、数据统计、编制报表、编写总结等工作中,执法和检验人员遵守严谨、细致、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保证了数据准确、可靠,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抽查地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黑河市、绥化市。

  (二)抽查商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在化肥、农药、油漆、涂料、电线电缆、汽车用润滑油、米、面粉、洗衣粉、合成洗涤剂、牙膏、调味料、熟肉制品、饮料、冲饮类食品、食用油、杂粮、洗发液、化妆品、小食品、方便面、包装饮用水、啤酒、罐头食品等24种定量包装商品中选取11种商品,包括米、调味料、杂粮、方便面、面粉、食用油、啤酒、包装饮用水、熟肉制品、冲饮类食品、饮料,共计抽查企业25家,商品63批次。

  (三)抽查指标:主要针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两个指标。

  (四)抽查对象: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者成品仓库内的定量包装商品。

  (五)抽查结果:此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净含量合格率和净含量标注合格率较往年都有一定提高。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查企业25家,抽查产品63批次。净含量合格63批次,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净含量标注合格62批次,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8.4%。哈尔滨市蓝谷食品有限公司野生蓝莓果汁饮料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已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检。

  三、工作成效

  通过“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有效破解了执法人员因熟悉市场主体而进行的“人情监管”问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背景下,杜绝了过度执法检查情况的发生。在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样检验工作中能够依法、公开、公正进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抓到位,有效的反应了我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真实情况,促进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已有部分企业主动申请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省局就本次“双随机”抽查情况,还将在相关媒体网络中公开通报。

  希望各市地局在计量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执法程序,扩大“双随机”抽查试点范围,指导县区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形成“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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