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综合保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动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的有关部署,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7〕63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全部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是否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或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是否存在
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实设备的,要依法办理撤销生产许可证手续;对于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存在违规产能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办理撤销生产许可证手续;对于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查处。
二、配合总局做好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自2017年7月至9月,由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随机抽取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各地区如有被抽取到的企业,要积极配合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进行监督检验,并及时向省局进行汇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本次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做为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要措施,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和地方政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本次监督检查名义向企业和检验机构收取费用。
(三)2017年10月底,各单位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局监督处。
联系人:娄鹤亭
联系电话:87979109
邮箱地址:chunlei.zj@163.com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