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拟批准发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及辅助人员》等13项地方标准。按照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逾期则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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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及辅助人员
2、焦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 重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1部分:通用规则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5部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6、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7、石墨采选与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8、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导则
10、风电机舱灭火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1、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2、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13、粮食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附件详见:业务直通-标准化处-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6日